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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治宣讲

发布时间:2025-12-09 11:47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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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我国迎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 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也迎来颁布42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全国普法办《2025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具体安排,自治区统计局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12月8日,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徐建辉向全体干部职工以《坚持旗帜引领弘扬宪法精神开创新时代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为题进行宣讲,将宪法精神与统计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凝聚起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核心地位,明确宪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改的《统计法》将“坚持党的领导”写入总则,这既是对“八五普法规划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工作原则的深刻践行,更是宪法精神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从宪法确立的国家治理体系出发,阐明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必须立足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精准履职;从宪法 “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切入,强调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基础,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以 “零容忍”态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要深刻把握统计领域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内在联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统计调查、数据核算、监督执法全过程,推动统计工作各环节法治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与统计法宣传有机结合,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培训核心课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压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依法统计各项要求,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的统计监督体系,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立足自治区发展实际,以法治保障统计改革创新,完善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功能,提升统计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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