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自治区统计局2026年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时间:2026-06-16 17:19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自治区《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统计局2026年第2统计督察组于616日进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进行了对接沟通。自治区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组长刘斌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陈志江参加对接沟通。

刘斌指出,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坚守数据真实、服务科学决策,完善统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纠治不实作风、树立鲜明实干导向,坚持依法统计、规范履职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督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紧扣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和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进行监督检查。督察期间,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严格遵守统计督察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完成各项督察任务。

陈志江代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陈志江表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把接受统计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接受统计监督。在工作中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做好保障,确保统计督察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同时,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督察成果转化为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实际成效,全力推动人社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督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对接沟通。

自治区统计局2026年第2统计督察组将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为期3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举报电话:0991—2667286

举报电子邮箱xjtjzfjdj@163.com

受理举报期限及时间:2026616-18每日10:00—20:00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