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审定,1-10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60.23亿元,同比增长18.0%,增速比1-9月加快5.1个百分点。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6.49亿元,同比增长26.6%,增速比1-9月加快8.1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0月,全区限额以上城镇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466.24亿元,同比增长26.7%,增速比1-9月加快8.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乡村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90.26亿元,同比增长25.6%,增速比1-9月加快7.9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1-10月,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1470.82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比1-9月加快8.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85.67亿元,同比增长28.5%,增速比1-9月加快个5.2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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