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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12:13
来源: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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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有关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5〕36号)要求,决定于2025年开展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的主要目标是:为劳动力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满足全国和自治区就业失业统计数据需求的样本。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劳动力调查的大样本轮换工作,包括组织指导各市县统计调查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2025年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2025年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开展样本社区(村)和调查小区核实、建筑物和住房摸底、样本框编制,以及调查员选和培训等各环节工作。

  市级调查队负责指导各抽中的县级统计调查机构做好样本社区(村)和调查小区核实、建筑物和住房摸底、样本框编制,以及调查员选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县级调查队和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统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样本点核实、摸底、样本框编制,以及调查员选和培训等相关工作。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统计机构在大样本轮换相关工作方面接受总队和市级调查队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各级调查队与统计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在调查组织协调、经费物资保障、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建立良好合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进度安排

  2025年10月,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安排部署,下发抽取的劳动力调查样本社区(村),开展自治区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培训。

  2025年10月31日前,各地组织完成样本社区(村)核实确认工作,各市县启动调查员选、培训等准备工作。

  2025年11月30日前,总队下发抽取的调查小区,各地组织完成调查小区核实确认工作。 

  2025年12月31日前,各地启动建筑物和住房摸底、样本框编制工作。 

  2026年2月15日前,各地组织完成建筑物和住房摸底、样本框编制等工作。 

  2026年3月31日前,统一抽选劳动力调查样本户,各市县完成调查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2026年4—6月,分3个月逐步轮入并正式使用新抽取的样本。

  四、经费保障

按照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关于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的文件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244号)要求,全力落实地方经费保障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15号)》要求,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相关工作机制,为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于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参照当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提出包括调查用品、调查设备、调查员劳动报酬、访户调查宣传品、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等支出项目的工作经费预算,向地方政府申请经费和相关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重要手段,是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必要举措。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充分认识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和开展情况,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部门协作,在调查组织协调、经费物资保障、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建立良好合作机制,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细。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细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对重点难点环节和实际操作方法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培训实效;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轮换方案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现场培训,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重点做好人员调配,择优选调查员,调查员可以由居(村)委会工作人员或网格人员担任,也可以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调查力量。要严格落实调查员劳动报酬标准。要按要求做好调查设备等物资管理,确保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按时优质完成各项工作。

(四)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居(村)委会的作用,为开展调查工作营造有利环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劳动力调查处  马衣拉·阿布拉

联系电话:0991-2650240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宋晨捷

联系电话:0991-2667253


    附件:1.2025年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

          2.2025年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实施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10月14日


    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的通知(正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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