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第二期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未参加“2024年度第一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xjrsjxjy.com)在线注册,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
(二)专业科目:共62学时,培训内容为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等内容,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络培训平台”(钉钉网)在线注册,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
三、培训要求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参训人员完成全部学习后,须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予以签发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四、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使用火狐浏览器或搜狐浏览器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选择“个人注册”进行注册(已有账户请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管理平台,“我的主页”→“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报名”→“我要报名”→“统计”→“统计专业”,再选择个人所报职级;选择培训基地为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上传相应附件(一寸电子照片,在附言栏须填写学员姓名和手机号码);检查无误后提交。
五、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20日。
培训时间:9月5日至10月10日。
注:报名期间请加入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QQ群以便及时接收培训和考试通知,QQ群号:610756668。
联 系 人:何彦明
联系电话:0991-266728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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