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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副厅级)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区县级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贫困监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全区城镇化进程调查工作。(2)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农村人口、劳动力转移调查、城乡住户调查、规下限下抽样调查,分县(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景气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等专项调查。(3)建立全区统计快速反应调查机制,及时报告全区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统一指导全区基层统计调查监测和经济社会调查工作。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综合处主要职能:
    综合协调专业统计调查监测工作,负责调查资料整理,承担信息、文秘、会务、保密等工作;承担全区基层统计调查监测的业务指导、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经济社会调查处主要职能:
    完成国家统计局部署的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和突发经济性事件的调查、重大问题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城乡住户调查处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全区地方城镇化进程调查,开展城乡相关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统计监测处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宏观景气、城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统计调查监测工作,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负责人:李 峰

   

电话:0991-263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