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统计法,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对2009年度查处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这14起典型案件是:
1.新疆华翰格法玻璃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2008年12月,新疆华翰格法玻璃有限公司未按时上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在接到米东区统计局发出的《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后,仍逾期不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米东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2.新疆金粮源置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9年《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及空置情况》表中,“商品房销售额”上报数为2032万元,经核查实际数为2430万元,相差398万元,误差率20%。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乌鲁木齐市金长江印刷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1-11月《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中,“工业中间投入合计”指标上报数为89千元,经核查实际数为927千元,相差838千元,误差率90.34%。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4.新疆鸿福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第4季度《劳动情况》年报表中“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上报数为3860千元,经核查实际数为22798千元,相差18938千元,误差率83.06%。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5.新疆陆地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成品油批发企业(单位)能源商品购进、销售、库存》年报中,汽油的“本年销售量”上报数为4995972吨,经核查实际数为3700.72吨,相差4992271.28吨,误差率1349%。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6.新疆利强钢材制造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2009年3-5月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均未按时上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7.乌鲁木齐水磨沟老古城农家大盘鸡店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2009年1-3月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均未按时上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8.奇台县华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虚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2008年《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中,“工程结算收入”指标上报数为2302万元,经核查,实际数为1393.8万元,相差908.2万元,误差率65.16%,上报的2009年2季度《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表中,“工程结算收入”指标上报数为1500.2万元,经核查,实际数为1024万元,相差476.2万元,误差率46.50%。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昌吉州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FS:PAGE]
9.克州万兴药业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8月,克州万兴药业有限公司,未按时上报批发零售贸易业专业报表,在接到克州统计局发出的《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后,仍逾期不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克州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10.库尔勒彩虹服饰有限公司屡次迟报案
该单位在上报2008年年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表、《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表时,均未按时上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巴州库尔勒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11.巴州旭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屡次迟报案
该单位在上报2008年《劳动情况》年报表、2009年1季度《劳动情况》表、2009年2季度《劳动情况》表时,均未按时上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巴州库尔勒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12.和硕县水利局虚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9年1月份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非企业单位普查》表中,“本年收入合计”指标数据为12187千元;“本年支出合计”指标数据为12187千元。经核查,“本年收入合计” 实际数为11336千元, “本年支出合计”实际数为10644千元,相差分别为851千元和1543千元,误差率分别为7.5%和14.50%。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巴州和硕县统计局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13.和硕县曲惠乡人民政府虚报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特色农业调查表中,“果树面积合计”16623亩,经核查,全乡村级报表实际数为13736亩,相差2887亩,误差率21%。上报的2007年《劳动工资》年报中,工资总额588千元,经核查,实际数为499千元,相差89千元,误差率17.8%。上报的2008年劳动工资季报中,工资总额297千元,经核查为217千元,相差80千元,误差率36.9%。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巴州和硕县统计局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14.石河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拒报统计报表案
2009年4月,该单位在上报2009年1-4月建筑专业统计报表时,未按时上报,在接到石河子市统计局发出的《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后,仍逾期不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石河子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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