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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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重要意义。加强统计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要求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近年来,全区统计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战略部署,统计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在自治区各项改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统计违法现象,统计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而且影响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自治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统计失信企业公示系统,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推动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扎实的道德保障。2.基本原则。(1)落实责任,规范实施。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3)多管齐下,奖惩联动。(4)注重应用,信息共享。

(三工作任务。1.实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2.建立实施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3.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机制。4.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机制。5.积极稳妥推进民间统计调查诚信建设。6.加快构建统计信用信息化系统。7.推动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8.加强诚信统计文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提供条件保障。3.加强协调督促。

链接: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