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项目申请书》,自治区统计局对政府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实施审批。
为推进政府统计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自治区统计局审批,截至2018年12月,有效期内的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告。除此之外的政府部门统计调查,被调查者有权拒绝并举报。本次公告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对部门名称进行了相应调整。
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开设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专栏,按季发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以便查询。
2018年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能源计量审查用能效对标统计监测报表制度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1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统计报表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1项)
新疆物流统计报表制度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项)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表 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表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成区外(景区)住宿餐饮等五个清查、普查方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项)
自治区托幼机构年度报表
新疆老龄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项)
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项)
新疆机电工业统计调查制度
2018年审批的调查项目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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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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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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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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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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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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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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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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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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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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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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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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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物流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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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8)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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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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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到期的调查项目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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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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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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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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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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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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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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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审查用能效对标统计监测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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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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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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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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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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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表 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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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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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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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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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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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成区外(景区)住宿餐饮等五个清查、普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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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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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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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继续执行的调查项目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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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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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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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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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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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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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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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托幼机构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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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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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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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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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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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老龄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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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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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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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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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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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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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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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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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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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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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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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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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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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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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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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电工业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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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函〔2017〕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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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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