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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10-12 11:57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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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自治区统计局

主要领导、责任室及普法联络员

主要领导:高  涛

责任处室:统计执法监督局

普法联络员:常  缈 电话:2607873

主要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重点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突出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3.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5.组织专题法治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思维,充分认识依法统计的必要性;
6.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并现场发放统计法律知识资料,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在公民中的知晓率;
7.结合本年度对辖区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宣传,解析统计相关指标,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时间节点

1.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期间

2.宪法宣传周、统计法宣传月

3.日常业务培训

普法方式

举办法治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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