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优势,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机制,继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推进责任落实
2022年,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内容来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在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讨论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三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围绕《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开展法治宣讲。四是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各项支持、保障,包括人员支持、经费支持、制度支持。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准实施,健全职能体系
一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积极完成“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有关自治区级权责清单梳理和录入、上报工作,对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维护、更新,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报送相关资料。二是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对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及做法进行全面自查,对可能涉及影响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等相关内容的文件及时清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积极配合,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统计领域立法,积极筹备自治区统计领域立法工作,充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深入研究讨论,报送相关统计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二是配合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司法厅,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讨论并报送意见建议。三是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目前暂无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布。
(四)强化基础,提升决策能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决策意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深入开展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学习研究,坚持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签约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我局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在对外签署法律文件、代理委托的诉讼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等相关问题上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决策程序,遵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五)多措并举,严格统计执法
一是完善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基层统计执法队伍的支持与指导,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干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二是组织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工业、贸易、投资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对可能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单位或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开展重点核查。
(六)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动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向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1905册,并印发了学习提示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再学习、再深化,掀起学习新高潮。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组织专家讲师支持自治区党委党校及部分地(州、市)党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2022年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党委党校举办的“党校大讲堂——统计法治”中为5个主体班23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讲座。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工作成效。在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普法模块,围绕政策法规、法治动态、执法检查、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内容全方位普法,结合实际工作,利用局微信平台、法治宣传阵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及其他统计法规内容等进行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四是组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在线学习宣传活动,切实保证法治宣传到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强国”等开展学法活动,积极参加“宪法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无纸化答题活动”“全疆党史纪法无纸化答题活动”,强化了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
(七)积极应对,加强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参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无应诉行政案件。
(八)统筹协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积极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法、依纪、依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对符合公开标准的相关内容认真审核,及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咨询答复率达100%,持续推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可。
(九)科学保障,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政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结合统计实际,认真完善政务信息平台上有关统计工作的建设,基本实现了网络端与移动端的统计服务有效结合。二是积极配合,与有关厅局部门协调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及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全面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三是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执法,提前将执法信息归集整理,为后续平台建设打好基础。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及加强统计监督、监管和问责为目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覆盖至各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统计督查、统计执法、统计普法为手段,将法治政府基础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生态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宣传普及面还不够广;在统计执法办案过程中,有个别统计违法企业负责人还不了解统计法,对违规干预统计数据填报的行为抵制还不坚决。
三、2023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我区统计工作实际,为全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到统计各项工作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积极与有关厅局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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