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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对克拉玛依市开展统计工作巡查

发布时间:2013-08-07 10:09
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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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自治区统计局组成由总经济师杨力民带队的统计巡查组,于6月17日-21日对克拉玛依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巡查期间,听取了市统计局党组的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统计负责人座谈会,对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克拉玛依市及其所属的克拉玛依区统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抽查了23个企业,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并向克拉玛依市政府和统计局口头反馈了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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