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办事条件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按照《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
    (三)具有熟悉自治区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
    (四)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五)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
    (六)有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
    (七)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