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审定,1-7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1.47亿元,同比增长1.9%,比1-6月加快0.4个百分点。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5.99亿元,同比增长7.9%,比1-6月加快1.1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7月,全区限额以上城镇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916.84亿元,同比增长8.0%;限额以上乡村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9.15亿元,同比增长6.0%。
按消费形态分,1-7月,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925.72亿元,同比增长8.3%;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50.27亿元,同比增长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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