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稿
2025年4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今年以来,新疆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一季度,生产稳定增长,需求活力持续释放,新疆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新疆地区生产总值4729.0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45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878.48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2708.16亿元,增长5.4%。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特色果蔬增产丰收
一季度,全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7.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5%。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同比分别增长5.4%、30.0%、4.1%、7.4%、10.7%。
特色果蔬增产丰收。蔬菜及食用菌产量45.44万吨,同比增长4.1%。瓜果类产量1.96万吨,同比增长4.0%。园林水果产量1986.34吨,同比增长42.9%。
二、工业经济稳定增长,重点行业带动有力
一季度,全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5%、6.7%、9.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2.5%、5.9%、7.5%。
分行业看,40个工业行业大类中,28个行业增长,增长面达到70.0%。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8%、纺织业增加值增长25.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加值增长19.9%、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7.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加值增长11.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1.1%。
分产品产量看,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1.42亿吨,同比增长12.4%;原油产量852.24万吨,同比增长1.7%;发电量1361.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
三、服务业稳中有进,运输市场增势平稳
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同比增长5.4%。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5.9%,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5.2%。1—2月份(错月统计),全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83.47亿元,同比增长4.6%。
一季度,全疆货物运输量2.44亿吨,同比增长6.0%。货物周转量748.7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6%。客运量9999.39万人,同比下降0.8%。旅客周转量187.45亿人公里,同比增长5.0%。
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民间投资活力增强
一季度,全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0.7%。
民间投资活力增强,同比增长36.8%。工业投资贡献突出,同比增长23.1%。其中:新能源项目较快增长,风力光伏发电施工项目完成投资额增长25.8%。
重大项目拉动作用明显,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在建项目1484个,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0.1%。其中:计划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在建项目366个,完成投资额增长15.7%;计划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在建项目90个,完成投资额增长16.5%。
五、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显效
一季度,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8.31亿元,同比增长6.7%。
生活类消费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9.5%、29.0%、16.5%、11.9%、3.9%。部分改善型消费加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9.2%、16.5%。“以旧换新”政策效应明显,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91.0%、58.9%、41.1%。
一季度,随着各项宏观政策发力显效,新疆经济起步平稳、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还需巩固。下阶段,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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