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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16:47
来源:统计基层能力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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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近期将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https://jxjy.rst.xinjiang.gov.cn/)在线注册,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

(二)专业科目:共62学时,培训内容为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等内容,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点击可进入平台,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

登录用户名为本人手机号,初始密码为“tjj+手机号”。首次登陆需修改密码。

三、培训要求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参训人员完成全部学习后,须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予以签发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四、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使用火狐浏览器或搜狐浏览器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选择“个人注册”进行注册(已有账户请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管理平台,“我的主页”→“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报名”→“我要报名”→“统计”→“统计专业”,再选择个人所报职级;选择培训基地为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基层能力建设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上传相应附件(一寸电子照片,在附言栏须填写学员姓名和手机号码);检查无误后提交。

五、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5月1日至10月20日。

培训时间:6月15日至11月10日。

注:报名期间请加入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QQ群以便及时接收培训和考试通知,QQ群号:610756668。   

联系人:何彦明,0991-266728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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