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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13:04
来源:科研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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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学会,各地(州、市)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统计学会,各有关专业统计分会,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新疆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成员:

  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调动相关统计科学研究人员从事统计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在相关统计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中国统计学会组织开展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现将《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本次评选报送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报送同时进行。请登陆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下载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发送至邮箱526351689@qq.com,邮件标题为“第一届统计科技进步奖”。纸质版推荐书需签字盖章,并与推荐书中的附件各1份,一同寄送至新疆统计学会秘书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报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新疆统计学会将择优向中国统计学会推荐。

  联系人:查新毅,(0991)266729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北路350号幸福阳光城综合办公楼312室

  附件:《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疆统计学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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