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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发布时间:2021-06-14 19:3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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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配合,通过13.7万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区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数据汇总工作。现向社会各界通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区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充分掌握了我区人口增长、流动人口变化、人口受教育程度等趋势性变化,为完善我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区地、县、乡三级共组建1529个普查机构,选聘13.7万名普查人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区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数据现场采集、实时上报,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的误差。强化了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等宣传口号深入人心。自治区人口普查工作坚持依法进行,认真落实普查方案的各项要求,严格实行质量控制制度,高效完成普查数据比对复查。切实做好普查物资保障,规范发放普查员补贴。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派出抽查组对我区4个县(市、区)的8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我区的数据质量得到抽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普查主要数据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情况

  1.总人口: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3]25852345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我区的常住人口排名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第25位上升至第21位。

  2.人口增长: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13334人相比,增加4039011人,增长率为18.52%,年平均增长率为1.71%,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14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数据表明,近年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红利充分释放,吸引了大量人才来新疆投资兴业,促进了人口稳步增长。

  3.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20098人,占42.24%;少数民族人口为14932247人,占57.76%,其中:维吾尔族人口为11624257人,占总人口的44.96%,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865061人,增长14.27%,增长率比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10.26%高4.01个百分点。我区各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总人口增加了403.9万人。汉族人口增加217.4万人,其中:跨省流入增加194.8万人;维吾尔族人口增加162.3万人,增长16.2%。

  (二)地区人口情况

  在14个地、州、市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有5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有4个,有2个地、州、市人口少于50万人。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如下。

  (三)常住人口性别结构

  在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354380人,占51.66%;女性人口为12497965人,占48.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5。

  (四)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在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5806156人,占22.46%;15-59岁人口为17129180人,占6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17009人,占11.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885人,占7.76%。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7.95%高4.51个百分点;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比全国的63.35%高2.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8.7%低7.42个百分点,人口的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1.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48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86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34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上升为165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上升为132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96人下降为315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75人下降为28405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6]:我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提高至10.11年。

  在我区受教育程度人口中,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06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20年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91年高0.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十位,我区的文盲率[7]2.66%,比全国低0.01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各类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1.城乡[8]人口: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3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我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近年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流动人口:全区流动人口8051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3390712人,省内流动人口4660692人。我区近年来社会持续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后期我们将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我区人口长期高质量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释:

  [1]本通告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通告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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