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技术加速发展,电子商务以其突破行业和产品物理特性以及时间空间限制的特性,获得了快速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新动力。电子商务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充分借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逐步成为政府和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区共有“四上” 企业1025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53家,占比27.8%,使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企业1378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48.6%;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1315家,占12.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398家,占比23.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355家,占3.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1738家,占17.0%;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91家,占15.5%。使用计算机的企业10199家,占所调查企业数比例达到99.5%;使用信息化管理的企业9966家,占97.2%;使用互联网的企业10186家,占99.4%。
(一)计算机拥有率接近百分百,互联网使用率逐年提升
2018年,全区10250家“四上”企业中有10196家企业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的企业比例高达99.5%。全区“四上”企业在用计算机有48.5万台,平均每家企业拥有计算机47台。其中,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三地平均每家企业拥有计算机数量分别为77台、40台、26台,位居全区前三位。
2012年—2018年,企业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加大,使用互联网的企业数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2018年有10186家企业使用互联网,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9.4%,比2016年上升1.7个百分点,比2012年上升14.3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技术成为企业营销及产品宣传的重要手段
网络市场成为企业宣传和营销的重要阵地,规模以上企业更加重视通过互联网宣传和推广企业及其产品。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的企业数占使用互联网企业的比重也逐年上升。2018年,有7784家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宣传和推广,占使用互联网企业的75.9%,比2016年上升1.3个百分点,比2012年上升17.4个百分点。
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和推广的形式多样,渠道多元。其中,2018年,通过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社交网站和即时通讯社交工具宣传推广企业产品的企业占使用互联网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5.1%、29.0%和20.3%。
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表
2016年 |
数量(个) |
占使用互联网企业的比重(%) |
1.收发电子邮件 |
9175 |
90.1 |
2.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4524 |
44.4 |
3.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4364 |
42.8 |
4.与政府机构互动 |
2040 |
20.0 |
5.使用网上银行 |
8125 |
79.8 |
6.使用其他金融服务 |
663 |
6.5 |
7.提供客户服务 |
2700 |
26.5 |
8.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1732 |
17.0 |
9.在线提供产品 |
880 |
8.6 |
10.发布消息或即时消息 |
3079 |
30.2 |
11.员工培训 |
3322 |
32.6 |
12.对外或对内招聘 |
3535 |
34.7 |
13.其他 |
1516 |
14.9 |
(三)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应用效果日渐显著
在信息化管理技术成熟、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物联网和大数据使用日益增长的环境下,我区“四上”企业广泛利用信息技术,对外积极进行客户管理关系,对内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充分运用于企业的生产制造管理、购销存管理、物流配送管理、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生产和经营环节。2018年,9966家企业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占受调查企业的97.2%。受访企业中,使用信息化进行财务管理、购销存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最多,比重分别为92.1%、35.6%和31.4%。
(四)企业电子商务[1]交易活动蓬勃发展
2018年,全区有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量353家,较2017年增长1.4%,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8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其中商品销售额502亿元,同比增长93.8%;服务销售额344亿元,同比增长2.6%。电子商务采购579亿元,同比增长93.2%。其中商品采购566亿元,同比增长92.4%;服务采购额14亿元,同比增长1.3倍。
二、我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升,全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但发展过程中逐渐体现出来的深层次问题仍需引起关注和研究。
一是配套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在网络运营、管理、使用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
二是地理因素制约发展。新疆地处祖国西部边陲,远离内地发达的消费市场,物流成本偏高,专业人才匮乏,信息渠道闭塞,许多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因素导致难以形成与内地发达地区的电子商务互通的产业链,给新疆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不可小视的影响。
三是涉农电子商务不够成熟。新疆现有大量的名牌产品和地标产品没有深入开发和挖掘,在网上销售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品仅限于特色林果初加工产品,绝大部分农牧民缺乏网络销售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对网络知识一知半解,不愿借助网络技术进行宣传营销。
三、推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对策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扶持力度。大力宣传和普及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认知,以提升我区企业信息化水平为核心,引导企业加大对电子商务建设的投入力度,培养扶持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本土特色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加强和管理好企业间的合理竞争模式,形成以大带小,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良好趋势。
二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疆和周边八个国家和地区接壤,是接壤国家最多的地区之一,有开展跨境式电子商务的内生动力。除此之外,文化、历史传统和国家向西开放的发展战略也为挖掘新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有益的帮助。做好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交易平台搭建、国际物流等相关服务业的配套培训工作,为我区培养塑造一批富有影响力、代表性较强的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
三是开展民族特色电子商务。新疆有丰富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产品,如乐器、服饰、食品等,以少数民族特色产品为主的综合类或垂直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有巨大的商业机会,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中起到穿针引线的积极作用。要想方设法加大对这些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和资金上都给予一定的倾斜,让少数民族特色产品走向中国,迈向世界。
撰稿: 朱新华 齐心
[1]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统计上使用的狭义电子商务定义。我国现行统计制度中,电子商务是指专门用于收发订单的计算机网络所完成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商品或服务的订货(也即订单签署)必须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但款项支付及商品或服务的配送可以不基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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