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现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强学习调研
1.切实加强学习。自治区统计局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坚持和落实各项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内容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科技和统计业务等多个方面,局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坚持读书学习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人事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督促检查落实。
2.注重调研实效。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重点工作部署和统计中心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确定1到2个县作为工作联系点。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局领导年度调研计划并汇总各处室年度调研计划。调研前要拟订调研方案;调研中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多直接与基层同志交换意见;调研后要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从严控制赴内地学习考察活动,一般采取借参加内地会议的机会就近考察的方式,特殊情况单独考察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考察应做好考察方案,严禁借学习考察名义游山玩水。到对口支援省市对接工作要注重实效。
3.调研轻车简从。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赴地州市调研,仅限地州市统计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自治区统计局副职局领导赴地州市调研,仅限地州市统计局分管领导陪同。地州市统计局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层层陪同。自治区统计局局领导外出调研,局内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调研中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不具备条件的,应尽量减少乘车数量。
4.简化调研接待。自治区统计局领导赴地州市调研,各地应简化接待方式。不布置欢迎横幅或电子欢迎辞,地方人员只在第一个调研点接,在最后一个调研点送。听取地州市县统计工作汇报时,只限与调研内容有关人员参加。汇报应按照调研提纲要求,力求实事求是,直入主题,讲真话、报实情,一般不做全面工作汇报。调研期间一律安排工作餐,不安排酒水和高档菜肴,不安排地方党政领导座陪。调研期间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参观。一律不得送、受礼品。
5.统筹调研安排。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到地州市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安排同一地区或同一条线路,一般不在1个月内安排2位以上局领导到同一个地州市调研。
6.坚持接待走访。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和走访日制度,每月逢接待日由一位局领导接待机关干部职工预约来访,听取意见建议;每月逢走访日局领导按约定到相关处室了解工作情况。
二、精简会议活动
7.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全区性会议。自治区统计局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综合性工作会议,不再召开分专业工作会议。专业年定报布置会、业务培训会,原则上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特殊情况须经局务会审批。数据联审会实行严格报批。各类面向系统的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专业需求,注重培训实效,培训班不举行开班式,一般不邀请局领导出席,不组织异地考察等活动。
8.提高会议效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会议议题一般应事先由分管局领导组织专题研究,并充分征求意见;局办公室应提前一周对会议做出安排;会议审议材料应至少提前1天发至参会人员;与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表意见建议应简明扼要、具体明确,不得涉及与议题无关内容;会议决定事项应做好跟踪督办。局机关会议,除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外,一般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仅限地州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参加;根据需要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地州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参加,确需邀请的须经局务会审批。各类会议主席台就坐人员根据需要安排,一般只安排党组成员或有发言任务的同志在主席台就坐。
9.控制会期会点。各类会议应力求开短会、讲短话。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1天,会议期间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除召开现场会外,一般不在乌鲁木齐市以外地区安排会议。
三、切实改进文风
10.控制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资料、简报一律不发。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不再层层转发。局领导在各类会议上的讲话一律不以文件形式印发。
11.提高办文质量。自治区统计局领导要亲自组织重要文件资料起草工作,所发文件应严格履行办文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工作部署和制度性文件,须事先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审定后印发。
12.改进发文方式。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公文,建立对地州市的公文交换平台,降低文件运行成本。自治区统计局与各地的不涉密文件资料往来,一律通过自治区统计局内网或公文交换平台进行,不再相互寄送纸质文件。
13.规范发文程序。自治区统计局向地州市统计局发文,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办法,一律以自治区统计局或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各地州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或越级报文。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特别指示外,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14.减少文稿字数。起草各类文稿应直截了当、言简意赅、不说空话套话,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题性统计分析文搞一般不超过5000字,进度性统计分析文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局主要领导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其他局领导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四、坚持勤俭廉政
15.注重节约经费。严格控制机关接待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加强对出版印刷费、宣传费和课题费的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将经费向基层倾斜、向统计业务倾斜。
16.简办会议活动。所有会议活动的现场布置必须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只备茶水。会议活动应严格用餐和住宿标准,不安排宴请。会议活动不印制代表证,不发放高档文具,不送纪念品。各种庆典、论坛等应从严控制,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
17.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应坚持勤俭节约,接待国家统计局领导来疆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省(区、市)统计局领导来疆公务活动,由局长指定有关人员陪同。疆内地方统计机构负责人来自治区统计局汇报工作,应事先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预约并统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力求勤俭节约。
18.带头廉洁自律。局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九不准”规定》,不利用在统计工作中知悉或掌握的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民间调查机构等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关统计调查的有偿中介活动。不以任何形式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系统和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19.严格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局机关车辆和油耗管理。外出公务时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在婚丧喜庆等方面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
20.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五、做好监督检查
21.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及局级领导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局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室、财务处、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报告规定执行情况;纪检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每年对各相关单位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