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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统计局"三结合"抓好统计法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3 19:00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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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局围绕2016年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从三方面强抓统计法制工作。 

  一是自查自评和监督管理相结合。认真开展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对本辖区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落实和强化统计执法的监督制度; 

  二是走访调查与统计检查相结合。通过走访基层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查看基层原始记录或统计台账、分析报表数据质量,面对面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将惩处与监管、教育、指导结合起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加大通报、扩大执法效果; 

  三是普法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以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核心,扎实搞好统计法规普法培训,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扩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宣传面,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制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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