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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处罚 一年补助全停发

发布时间:2010-11-30 12:02
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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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统计局联合县纪检委在对博湖县查干诺尔乡财政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年报中,将“劳动报酬”这项统计指标虚报了0.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人员工作马虎,没有搞清楚统计口径所致,作为一名多年的老统计人员,她非常后悔自己犯了这样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决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发生。
    据检查人员介绍说,在上年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该单位也因为虚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而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在被处罚后,该单位领导特意叮嘱她,在今后统计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按要求仔细填报统计报表,可没想到第二年又发生了同样的错误。
    根据该单位的统计违法事实,博湖县统计局决定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随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统计员两次到县统计局进行陈述申辩,统计人员泪流满面,对检查的程序和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并主动写了书面整改材料。
    经全体执法人员集体讨论,该单位违法行为属屡犯,对全县统计环境影响较大,对其作出了全县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对处罚结果表示认可。
   此通报一发出,便在全县引起很大反响。博湖县财政局又在全县财政系统对查乡财政所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全系统通报,并扣发该单位4个工作人员全年的误餐补贴12000元。
    事后,该单位统计人员非常懊悔地说,今后我一定认真学习统计制度,真正把统计工作做好。其实我们相信,统计人员的懊悔是真诚的,想做好统计工作的愿望也是真实的,但只停留在思想上而不付诸行动,再好的愿望也不能实现。
    鉴以此案,希望所有基层统计人员能从中引起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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